波士頓地區規劃組織(MPO) 2017年度第VI報告摘要
波士頓地區規劃組織(簡稱MPO)主要負責波士頓地區,進行聯邦所要求的都會交通交通規劃程序(通稱為3C—持續、合作、與理解—程序)。MPO依此程序來發展此區地的願景,並決定如何分配聯邦的與州的交通交通資金到至各計畫與項目 — 如鐵路、捷運、自行車、與行人路等 — 支持該願景的發展。為執行3C規劃程序,MPO接收來自聯邦捷運局(FTA)與聯邦高速公路管理局(FHWA)的資金。1
作為聯邦資助的接收者,MPO必須遵守不同的民權法規、行政命令、與一些相關規定,以確保一直以來受到較少服務的群眾,能被參與在規劃程序之內,且可參與MPO的活動。主要的公民權責包括:
FTA 與 FHWA均要求MPO必須遵照這些公民權利命令,以訂定發展計劃加入較少服務的族群,並定期監督與回報相關計劃的進展。MPO根據其第VI號法案與交通公平(TE)計劃來努力貫徹這些原則,其致力於上述受命令保護之群眾的交通需求,分析MPO活動的效果,並向公眾進行推廣與宣傳。第VI計劃,主要聚焦在第VI號法案的要求,屬於較大的TE計劃一部份,其找出並針對一些EJ相關的問題以及一直以來獲得較少服務的族群,包括因年齡、性別、與殘疾等因素而受保護者。除了這些計劃,MPO規劃程序中必須考慮公平性是計劃中整體的一部份。
本報告主要針對1964年第VI條公民權利法案下FTA每三年一次的報告要求、以及FHWA第VI號不歧視計劃的年度報告要求。本報告反映MPO在過去三年(自上次第VI報告)的努力,找出特定的交通問題以及受上述法律權利保障的族群之需求。MPO認為這些努力相當重要,不僅因為其遵照聯邦之規定,且它們是健全的交通規劃實務,並進一步擴大了MPO提供公平交通渠道和參與其決策過程的願景交通,而不論其背景情況。
作為第VI報告程序的部分,所有聯邦資金的收受者,包括MPO,必須提供以下文件,而全部包括於此報告內。
針對報告需求,MPO被要求必需收集資料並完成不同的分析來評估其規劃活動對於受保護族群的衝擊影響。這包括分析受保護族群的人口特徵,以及分析MPO的交通投資如何分配,並判定是否MPO所投資的項目對於少數以及低收入族群個別地造成完全不同的衝擊或不成比例的負擔。
為符合FTA第VI號要求,MPO已經完成人口特徵——包括地圖與表格——針對少數與LEP族群。為逹至FHWA更廣泛的要求,MPO也對其他受保護族群定下人口特徵描述說明,包括低收入、老年、殘疾人士、零車輛家庭、以及女性持家帶小孩的家庭等。
MPO人員完成了聯邦會計年度(FFYs)2017-2021交通改善計畫(TIP)中各項目的分析與地理分配的地圖。此分析審視了MPO目標資助項目的分配,當中主要是交通分析區(TAZs) 的服務,其超出TE(交通公平)族群的區域性門檻。地圖顯示出TIP中特定位置的公眾捷運項目。在年度2012-2021中的TIP(交通改善計劃) 會計,人員也分析州與聯邦資金用於低收入與非低收入、少數與非少數族群乘客的大眾捷運項目的分配。這些分析判定出每個捷運乘客,相對於乘客量,的投資總額。
有關年度2017與2018的會計統合規劃工作計畫(UPWP),MPO完成了一個有關MPO所投資研究之分配的地理性評估。列舉此區域中那些社區是屬於這些研究的對象,以及其低所得與少數群族的組成情況。
MPO總體性地,以其長期交通規劃(LRTP)的方式,分析所有提出的項目,來辨認潛在的衝擊 — 稱為對少數族群的差別影響,以及對低收入族群的不成比例的負擔。此外,MPO於近期發展出一個方法來對TIP進行類似的分析。這兩個分析旨在用以判定是否所有這些項目會對少數與低收入族群形成差別影響或不成比例的負擔。在這個過程中,MPO已經發展出一個大概的差別影響或不成比例負擔(DI/DB)政策,雖並非FTA與FHWA所定的要求,但其設下門檻,讓MPO得以判定是否所有這些項目會導致差別影響或不成比例的負擔。
MPO近期的LRTP,"圖表進展到2040年",評估這些相關衝擊,運用了一些有關可及性、機動性、與空氣品質等的指標。此分析發現LRTP不會造成差別影響或不成比例的負擔。MPO的TIP公平分析方法在能用以判定潛在衝擊與負擔之前則還必需先加以改進。
將交通平等整合到MPO的規劃活動當中,其重要性反應在MPO的證書文件中:包括LRTP, TIP, 以及UPWP等。MPO投入於平等公正的努力也可以在其以績效為基礎的規劃作法(PBPP)與持續的公眾參與程序當中展現出來。
LRTP描述MPO的交通政策與目標,並擘劃一個針對區域交通系統長達20多年的投資計劃。在"圖表進展到2040年"中的六個目的,以及其所伴隨的目標,引導TIP, LRTP, 與UPWP的項目與研究選擇。其中一個目的—交通公平—有三個目標用以改善交通規劃程序的可及性與效益:1)將投資集中在有高百分比的低收入及少數族群,2)在低收入與少數族群地區中將負擔降至最小,以及3)打破參與MPO決策的障礙。
每年,MPO發展出一個TIP,其將五年期間的交通投資加以排定優先順序。項目選擇乃依據陳述在LRTP中的MPO的願景、目的、與目標的指引。為達成交通公平的目標,MPO已經發展出項目選擇準則來評估是否某一項目服務單一或較多的受保護族群,以及是否它造成差別影響或不成比例的負擔。
UPWP描述此區域性聯邦交通規劃資金在每一年會怎樣運用。每年,MPO致力於選擇直接或間接地於受保障族群之需求進行UPWP相關的研究。
波士頓區MPO正致力於發展並執行其PBPP,透過它MPO可以監視並評估其在達成LRTP中所建立之目的上的進展。因為交通公平是一項重要的目的,它被整合成為MPO的PBPP,相關人員可透過它追蹤在少數與低收入族群社區的交通投資,以確保所屬地區都能從聯邦撥款的相關計劃中獲益。
MPO的公眾參與計劃 ( PPP ) 敘述各種公眾宣傳與溝通交流活動,當中MPO致力確保所有的公眾成員有機會可以參與地區交通規劃程序。PPP特別辨認一些方式,以令MPO來促進一些長期以來受到較少服務或者缺乏參與渠道決策過程的族群參與。MPO在其交通規劃過程的各個方面融入了包容性的公共宣傳。
1 麻塞諸塞州運輸部是從FTA與FHWA資金的主要接受者,而MPO是透過麻州運輸部取得資金。